党群概况

职能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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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一、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负责学校党政主持召开的各种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,负责游仙校区行政中心、卓雅书院会议室和安州校区中心楼会议室的管理;

2.负责学校党政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、审核工作,负责党政公文办理、归档工作,机要文件交换和保密工作;

3.负责党政联席会、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等党政重要会议的议题收集、记录和纪要整理;

4.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推动工作,协助校领导编制目标任务,督查上级部门及学校重要文件和会议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;

5.负责依法治校和法务工作,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推进,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学校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稳定事件;

6.负责学校教育统计、信息综合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,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和年鉴的编印工作;

7.负责精神文明建设,视觉形象系统管理、编印学校画册,设计和管理学校纪念品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要节庆日、重大活动校园氛围营造工作;

8.负责学校社会服务工作,负责对口扶贫日常工作;

9.负责协调党政部门综合性工作,负责党政印章刻制、语言文字、车辆调度工作;

10.负责上级机关、兄弟院校和外单位来学校联系工作、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,协调校领导日常工作和基层调研工作;
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。

二、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

1.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编制、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宣传和统战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;

2.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,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,学校思想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,意识形态事件组织核查和处置,承担维护校园政治安全相关工作;

3.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,指导思想动态舆情信息工作,负责讲座、论坛、学术交流等活动审批;

4.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,学校新闻发布报道和突发事件应急新闻,宣传工作内容建设、口径管理和队伍建设,分析研判和应对引导涉校舆情;

5.负责联系合作社会媒体,承担校级媒体平台和传播手段建设任务,指导管理各类校园媒体建设运营;

6.负责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,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,重要节庆日、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校园氛围营造工作;

7.负责学校党委中心组秘书工作,负责指导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;

8.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,统筹校内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有关工作,支持无党派人士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。向学校相关部门推荐党外干部;

9.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加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组织管理,协调领导干部开展党外交友联谊工作;

10.统筹学校民族和宗教工作,按照要求定期开展相关排查工作;

11.落实党风廉政、安全稳定、保密等“一岗双责”工作;

12.完成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三、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、法纪,贯彻执行学校纪委检查、监督全校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;

2.制定学校纪委的工作计划,并按照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风、党纪宣传教育,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;

3.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加强制度建设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;

4.负责组织和安排校纪委召开的会议,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、决定,检查执行情况,并督促落实;

5.根据校纪委要求,起草纪委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通知、信函等各类文件或文档。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、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;

6.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,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、来电、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,并对各类信访、线索进行初步分类、分析、研判和处置;执行校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审查、审理等相关工作。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;

7.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、归档立卷等工作;

8.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四、组织部工作职责

1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。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、调整及换届选举等工作,基层党建工作督导、评议考核及统计年报等工作;

2.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。贯彻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做好党内学习教育,党组织关系接转,党费收缴、管理、使用等工作;

3.负责党员发展工作。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,制定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规划,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;

4.做好基层党组织干部和党委职能部门干部考核选拔工作;

5.承办校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。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评优、党内走访慰问、党内关怀工作;

6.协助党委办好党校。分级分类做好新生、入党积极分子、预备党员、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联系实际开展党建研究;

7.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学生工作处(学工部)工作职责

1.在学校党委及学校行政的领导下,履行学生教育管理职能,执行学校工作安排,达成学校布置的目标任务;

2.在党委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,制定并落实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,职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安全教育管理、纪律教育及学风建设工作;

3.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、管理、考核及职级评定,通过学工管理队伍落实育人职能;

4.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、奖励表彰、学年鉴定、毕业鉴定及推优工作;

5.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工作,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及违规违纪,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;

6.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队伍及制度建设,组织学生心理普查,建立心理健康档案,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活动;组织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日常心理咨询、心理疏导和心理问题学生在校期间管理工作;

7.统筹安排指导宿舍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入住需求,指导各专业学院规范管理学生宿舍,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工作;组织新生报到、毕业生离校及在校生日常离校、返校管理;

8.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组织实施学生奖、勤、助、贷、补、减工作,健全校内奖助体系,推进资助育人工作;

9.落实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办理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、统计报送学生管理相关数据、健全新疆籍学生专项管理办法,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及人生规划;

10.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,推进素质拓展课程建设工作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

11.推进学生集中综合实践工作,完善相关方案,做好组织协调工作。

六、团委工作职责

1.在党政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意识形态教育;

2.做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培养工作,协调校内各部门支持团委工作,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;

3.开展各项科技、文化、艺体、社会实践、志愿者服务等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,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内涵建设,打造品牌文化活动;

4.搭建校友联络平台,完善校友信息,组建各级校友分会组织,开展各级校友活动;制定校友资助计划,组织校友捐赠活动,管理捐赠基金,及时推送校友动态信息。